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实施
发起人:wuxing  回复数:0  浏览数:4628  最后更新:2020/12/10 16:49:09 by wu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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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16:49:10
wu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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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子身份证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6月28日经主席令第4号公布。  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居民身份证的应用便随之开展。社会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到身份证明,存在没能及时提供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为了方便社会群众在办理业务的工程中,能够方便快捷提高办事效率,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电子证照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府办部署,在我区开展电子身份证证照试点工作。
  电子身份证证照作为与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社会公民活动方面,越来越体现出方便、快捷的优势。推进电子身份证证照开发应用,实现电子身份证应用场景,打通部门间法人信息数据互通互用,已成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需要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为方便社会群众办事,让社会群众少跑腿,对于没有携带身份证的社会群众,卫健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线下亮证的方式为其办理业务。具体操作是:老百姓通过“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等移动终端出示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卫健工作人员通过核验信息,再将信息准确录入“老年优待证管理平台”,就可以为社会群众办理出老年人优待证。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实现网上共享,即百姓出门旅游,如果忘记携带老年优待证,可以在手机上查询到老年优待证的电子版,出示给景点等公共场所。

[wuxing 于 2020-12-10 16:57:02 编辑过]